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规划》,以开启湾区“融合聚变”为契机。创建世界级湾区,必然要创建一个一流的湾区教育。为此,应加强横琴粤澳高等教育深度合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打造“教育和人才高地”做出示范,推动教育、人才、产业、创新链的有效衔接。
当前,粤澳教育已形成学术交流、合作办学、科研合作的落地模式,为加强粤澳教育深度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粤澳高等教育合作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粤澳高等教育合作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一、粤澳高等教育合作以政府穿针引线为主,第二,办学模式主要包括:发布宏观指导文件,促进教育合作,建立分校区模式;建立大学联盟,初步探索学分互认、交换生源、科研合作等制度,形成学分、生源、合作等机制。面对未来,粤澳高等教育合作的试点地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如何创新?怎样提高合作水平?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突破合作难题,创新“一国两制”教育实践。
完善粤澳高等教育共商共建、共享的新体制,探索粤澳教育合作办学“双校长制”
构建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必须坚持“协同共治”原则,推进管理一体化,以达到“教育目的与价值、教育资源、教育职能与结构”的统一。制度机制方面,可以在以下方面进行创新与突破:
一是健全粤澳高等教育共商共建、共享的新体制。原粤澳高等教育合作机制的建立有赖于政府推动,高等教育合作主要是通过会议协商来实现。放眼未来,应盘活高校、院校、政府、企业等高等院校的教育资源,采取共建共管、共享的体制机制,建立专门的组织和管理机构,以协调粤澳高等教育的发展。要实现区域知识、人才、科技、信息等各要素无障碍流动,就必须建立一个构建协同、管理整合、资源共享的教育合作平台,才能促进区域知识、人才、科技、信息等各要素之间的相互流动,促进高等教育质量和效益的最大化。
探索粤澳高等教育合作办学的“双校长制”,创新高校“协同共治”模式。面对未来,推动粤澳高等教育合作,必须从根本上进行制度建设,全面推进。在横琴计划的指导下,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实行两级主任制,提高了资源调集能力和政策协调能力。为了更全面地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教育体系,建议在横琴粤澳深合作区建立全方位的粤澳高等教育合作办学试点,形成多元合力的教育合作模式。该模式有利于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系统全面推动教育资源集聚、优势互补、合作创新,解决各地区结构性教育资源短缺问题。
推进横琴教育开放合作先行试点,丰富大湾区教育集群发展创新示范。
粤澳高等教育发展的特点和现实状况,决定了粤澳高等教育合作必须走开放、国际化合作办学的道路。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支持大湾区建设国际教育示范区,引进世界著名大学、特色学院,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作为教育开放合作的先导实验平台,具有明显的天然优势,应在教育发展领域、关键环节中率先大胆创新。在推进粤澳高等教育合作的过程中,横琴粤澳深度合作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坚持高等教育集群式发展,构建大湾区“教育集群示范区”。高教集群发展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构建“世界级湾区”的重要支撑。横琴粤澳深合作区最大的特点就是管理体制创新,这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率先创建“教育集群示范区”提供了体制机制上的优势和便利。放眼未来,横琴可以先行探索构建“科教结合”的高等教育集群发展模式,建立了“规模效益、竞争优势明显、产教融合”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合作机制和集团决策机制,先行示范的文化融合,率先打造高等教育中心,吸引全球人才。
二是制定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战略,注重引进世界高质量高等教育资源,建设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我们将积极引进世界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在促进横琴粤澳高等教育深度融合的基础上,建立具有多元、特色、开放特征的现代“国际教育示范区”。另一方面,高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如国际课程、跨文化议题、国际理解等,都要以培养国际化人才、建设国际水平高等教育群体为目标。同时,要以世界一流办学方向为导向,制定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战略,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增强对全球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
推动法规与规章的衔接,高水平建设大湾区产学研基地。
「建设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及其他高校产学研示范基地」,是「横琴计划」提出的重点目标。推动粤澳法律法规的衔接,以及加快制度型开放教育模式的探索,是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率先建设大湾区产学研示范基地的关键。
一是要建立一个相互融合的高等教育系统。为了支持大湾区建设国际教育示范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要完善支持港澳高校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制度体系,推动大学合作办学、大学学科专业互动、大学课程衔接、大学学分互认、大学科研合作和成果共享转化,在高等教育管理和其他方面的制度创新,使得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成为制度创新的试点地区。
二是建立产学研示范基地。“横琴纲领”明确提出:“规划建设一批急需发展的科技基础设施,组织实施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为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等高等院校建立高水平的产学研示范基地,建立科技创新中心,促进合作区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支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与高等教育、产、学、产、学等相关法律法规建设也可建立在产学、研、产、学等方面。实际上,创建“横琴·澳门大学产学示范基地”,就是一个优秀的创新案例。今后,可引进世界著名大学的平台和成果,在横琴粤澳合作区建立产学研基地,并以内地的生产能力及庞大的市场为基础,进行科技成果转化。
全面把握“清单式”授权政策优势,共同探讨粤澳高等教育融合发展的路径。
委托委托是一种新型的委托改革形式,为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积累了丰富的可供借鉴的经验。“横琴计划”强调,“支援办区以清单式申请和授权的方式,深化经济管理、营商环境、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的改革,扩大开放。在“一国两制”的前提下,粤澳高等教育深入合作又需要“试点授权”制度的政策支持。获得中央批准的粤澳高等教育融合发展“排头兵”,为促进粤澳深度合作区高等教育合作“先行先试”提供政策支持,共谋粤澳高等教育融合发展之路。
一是在中央授权下,制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创新教育立法”。提出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高等教育条例》,以解决高等教育管理一体化问题、大学办学自主权、大学课程衔接、大学学分互认、大学科研合作与成果共享等方面先行先试,并提出实施创新立法的建议。
二是以清单式申请授权方式推动高等教育深化改革。我们应该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这一高等教育领域深入合作创新,应联合建立粤澳高等教育共商共建、共享的新体制,设立专门的组织和管理机构,以协调粤澳高等教育发展;中枢清单式授权下,深挖粤澳高等教育融合发展模式。